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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心安胶囊第12次被责令强制暂停销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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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药监局:多次给违规药企发放广告批文

  “脑心安”的违法情况为何能持续这么长时间?

  按照《药品管理法》,“违反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并由发给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然而,就在“脑心安”2005年被国家药监局连续4期列入《违法广告公告》的情况下,吉林省药监局不仅没有撤消其广告批准文号,反而又批准了其有效期至2006年7月14日的“吉药广审(文)第2005070529号”广告批准文号。

  2006年,“脑心安”再一次取得了吉林省药监局批准的有效期至2007年6月4日的“吉药广审(文)第2006060338号”广告批准文号。这是“脑心安”在持续发布违法广告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从吉林省药监局获得的第三个广告批准文号。

  但“脑心安”的广告批文也并非“神通广大”。2007年8月27日,吉林省药监局撤消了其“吉药广审(文)第2006060338号”广告批准文号,似乎在全国行骗的“脑心安”广告有被制止的迹象。但令人诧异的是,这个广告批号被公告撤消时,已经超过有效期两个多月。也就是说,吉林省药监局撤消的,是一个已经失效的广告批号!

  更令记者吃惊的是,吉林省药监局广告批文的混乱,并非仅仅“脑心安”一家。通化嘉丰药业生产的“施达美克牌降糖胶囊”,因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在国家药监局《2005年第五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显示,吉林省药监局撤消了其有效期至2006年4月12日的“吉药广审(文)第2005040248号”广告批号;但就在这个广告批号被公告撤消前,该产品获得了一个内容完全一样、有效期至2006年11月24日的“吉药广审(文)第2005110955号”广告批准文号。

  2006年8月22日国家药监局《2006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显示,通化长青药业生产的“天麻胶囊”因篡改审批内容,吉林省药监局6月27日撤消了其“吉药广审(文)第2005090792号”广告批号;但很快,吉林省药监局又给该品种批准了有效期至2007年12月27日的“吉药广审(声)第2006120073号”、吉药广审(视)第2006110177号两个广告批准文号。吉林省药监局是否了解“脑心安”等违法药品广告在多地被查处的信息?对此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效果?一些药品因违法广告,在外省市被查处后,又是怎样取得吉林省广告批准文号的?在对药品广告审查批准的过程中,有没有相关的工作规范和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上述相关问题,健康时报记者自2008年1月至今先后10次与该局办公室及市场处电话联系采访或传真书面采访提纲,但该局至今没有安排采访。而这一年,“脑心安”违法广告继续在边查处、边违法的周而复始中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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