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9个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暂停其在全省范围内销售。
甘肃众友药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众友牌冠心丸”、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七味片”、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兰信牌苦参素片”、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尿毒排析散”、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公司生产的“金诃牌坐珠达西”、锦州紫金园秋制药厂生产的“复方蟾酥膏”等6种药品均属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但其广告中有国家禁止的绝对化疗效承诺。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灯胶囊”、浙江杭康海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其广告均以患者形象对功效作证明,且扩大功能主治范围,使用绝对化语言。沈阳华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侯博士牌滴耳油”,使用绝对化疗效承诺。以上这9个药品广告,均属严重误导消费者,违法情节严重。
今年以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896件,撤销了13个品种的广告批准文号。(记者 车喜韵 实习生 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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