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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每月20日固定回收过期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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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14日电(记者王菲)时下,几乎每个城市居民家中都有一定数量的过期药品,那么如何处置它们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采取了一项措施:将每月20日定为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日。市民可在这天将过期失效药品送到指定药店,并会得到相应奖励。

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药监局透露,自明年开始,市民每月20日可将过期失效药品送到指定药店。药监部门将派专人监督回收,回收后由专人监管、专人控制,在来年的"3·15"进行销毁。

沙依巴克区是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之一。今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期间,沙依巴克区药监局指定辖区内的协和药店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市民上交一定数量的药品还会得到相应奖励。10天里,这家药店回收过期失效药品上万盒,重量近5吨,品种更是多达上千种。

乌鲁木齐市协和药店总经理杨俊说:"回收期间,市民上交过期失效药品的积极性非常踊跃。我们前后收了有170箱药,拉了两车才拉走。"

根据这一现象,沙依巴克区药监局决定确立固定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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