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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打击违法药品广告 严惩违法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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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电视台报道(北京新闻):针对当前公众反映的违法药品广告的热点问题,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和市新闻出版局等六家单位,共同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实施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请看报道。 

  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七家单位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治理情况,采取措施,保证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同时方案中还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严格药品广告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测。未经批准篡改广告内容,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属于网络发布的广告将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对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主,给予严厉查处,对其药品,将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丛骆骆:广告主接受工商部门查处后,并在原刊的相同版面刊登不小于原大小、不少于原频次的更正启事后方可申请恢复销售。对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禁止在本市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经营使用,并且取消其参加本市药品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对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新闻出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同时,将在市药品监督局网站建立违法药品广告警示专栏,便于市民查询。另外,设立了违法药品广告投诉热线和局长信箱。对于有效的举报,并协助破获假劣药品案件的市民,将给予奖励。 

  违法药品广告投诉热线:83979811 

  局长信箱:www.bj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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