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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滥售成瘾性药品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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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个月来,关外少数药店违法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成瘾性处方药死灰复燃,不仅严重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给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这引起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的高度重视,虽然近几年来龙岗区依法加大力度打击药品经营企业非法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滥用成瘾性药品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单靠药监一方力量打击已不够,日前,药监、公安、工商、综合执法、教育局、学校、街道、社区工作站和媒体等九个部门已经达成合作共识,将协同打击滥售成瘾性药品,并建立长效机制。

  案例分析:

  孩子两个月购买价值上万元“止咳露”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日前接到举报,2008年10月和11月两个月内,举报人之子通过透支信用卡在该店购买“奥亭止咳露”已达上万元。2008年12月12日下午,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对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南岭大道南岭花园综合市场一层12号的润泽堂南岭分店销售成瘾性处方药“奥亭止咳露”(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店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奥亭止咳露”,也未按照要求严格凭处方进行销售。鉴于该店违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龙岗分局决定从重处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龙岗食药监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当前青少年滥用成瘾性药品的复杂原因和严重危害来看,未凭处方销售成瘾性处方药不仅仅是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和药品监管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必须关注的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单凭药监部门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包括教育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学生家长在内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既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规范其处方药经营行为,又要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具体举措:

  全面排查从重处罚加强宣传及时曝光

  “针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成瘾性处方药违法行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现象,龙岗分局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该单位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龙岗分局一是立即组织开展了成瘾性处方药的专项整治工作,以校园周边药品零售企业、士多店及辖区药品批发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在检查过程中,通过发放《行政告诫书》等相关资料和当面教育的方式,向被检查对象进行守法宣传,增强其守法自觉性和经营规范性。对发现的违法销售成瘾性处方药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二是要求辖区各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立即开展成瘾性处方药的经营自查工作,对其辖下加盟药店进行彻底清查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分局备案;三是与区教育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制作防止成瘾性处方药滥用的DVD宣传资料,加强对在校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其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药品经营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实施信用打击。

  与此同时,龙岗分局还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工作:在批发环节,实行批发企业及品种备案制度、药品流向逐月备案制度、批发一票(随货同行税票)制度、处方核销制度;在零售环节,实行凭处方限售和专人、专账、专柜管理制度。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提高其监管等级,启动GSP检查程序,加大抽样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

  综合整治:

  九部门协同作战打击滥用成瘾性药品

  由于滥用成瘾性药品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单靠药监一方力量打击已不够,日前,药监、公安、工商、综合执法、教育局、学校、街道、社区工作站和媒体等九个部门已经达成合作共识,九部门将协同打击滥用成瘾性药品。

  据了解,在此次九部门联合打击行动中,各个单位根据自身的职能有所分工:其中,龙岗食药监分局负责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联邦止咳露等成瘾性处方药的违法行为。龙岗公安分局负责打击盐酸曲马多等已被滥用的二类精神药品非法流入市场的行为。各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查处网吧或其他娱乐场所非法销售成瘾性药品的行为,查处非法批发成瘾性药品的地下黑窝点。龙岗区工商局协同综合执法队查处网吧、士多店等无药品经营资质非法销售成瘾性药品的场所。龙岗区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的管理,督促各学校重视并解决校园内滥用成瘾性药品的问题。各中小学将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对在校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让学生正确认识到成瘾性药品的危害性,服用这类药品会对本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各街道办负责调动街道有关力量加大整治力度,严控在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内销售和使用成瘾性药品。社区工作站: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为街道和教育部门做好本社区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服用成瘾性药品及瘾癖程度的了解统计工作。媒体将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成瘾性药品滥用的危害,曝光非法提供成瘾性药品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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