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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药店非法销售成全球问题如何监管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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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12月30日讯 “互联网药店非法药品销售泛滥”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难题,12月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今年第5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23家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被曝光。几乎同时,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破获了我国药监系统首例网络销售假药大案。
 
    网上药店出现的种种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优势明显,纷纷上马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互联网经营药品所具有的便利、优价、隐私保护等优势逐渐显现出来,网上药店成为许多药品经营者追逐的新领地。2005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截至2007年7月31日,全国经各省(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共计1211家。其中,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399家,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812家。在今年12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通报了截止到2008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向个人提供非处方药品的10家互联网药品交易网站。
 
    按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网上药店应属于第三类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区别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即依法成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经审批可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与传统的实体店销售药品方式相比,网上药店有以下优势:品种多,可以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减少了批发商、供应商等多个中间环节,药价较低,能够减轻病患者的经济压力;配备了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为消费者解答疑问;配送及时等。正因如此,网上药店这一信息时代条件下所产生的新型经济形态以其快速、便捷、低成本的优势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与实体药店有形交易共同分割医药市场,甚至独据半壁江山的局面。
 
    兴旺背后,良莠不齐
 
    网上药店近年来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受高额利润的诱惑,不法分子也对网上药店窥视已久。但药品毕竟和其他商品不同,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人们的健康问题直接相关。目前出现的违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提供的便利,在互联网上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已对民众的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这不得不令人担忧。
 
    网上药店的兴起,弥补了实体药店的不足,拓宽了药品销售途径和方式,方便了群众购药,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部分网上药店主体不合格。按照规定,合法的网上药店销售非处方药必须具有药监部门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明该证书及编号,同时还要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而实际上现有很多网上药店并未取得相应的合法资质。这种现状一方面导致消费者在产生纠纷时难以保护自身权益,同时由于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致使合法的网上药店因非法主体的“乱市”、“欺诈”行为而带来一定程度的诚信危机。
 
    二是药品质量难以保证。依据相关规定,网上药店只能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而实际上很多网上药店很难遵守这一规定,无疑对顾客的用药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此外,部分药品的来源难以保证,一些网上药店为追求高毛利,可能销售一些无批号或假冒伪劣药品,质量不合格,不仅不能治病、延误病情,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
 
    三是配送行为不规范。一些网上药店采取邮寄、快递等方法配送药品,一方面在配送过程中可能存在“调包”现象,另一方面由于药品的特性,不符合要求的配送条件和不合规定的送达期限,可能使药品发生化学变化,影响药品质量。
 
    四是交易方式存在风险。网上药店大多采取网上交易而非现场消费方式,有别于传统的“钱货两清”,部分非法网上药店利用电子资金划拨的不足之处,采取诱骗消费者确认收货、实现电子资金划转,甚至盗窃用户网银账户密码、窃取网上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人财两空”,蒙受损失。
 
    全程监控,规范经营
 
    网上销售具有隐蔽性,很容易避开监管部门的监管,为此监管部门应进行全程监控,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店经营,为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首先,应严把市场准入,完善事前准入环节,以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及交易药品的来源真实、合法、安全为审查重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审核网上药店经营资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坚决退回,不予审批,并结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现场验收标准,制定检查细则,明确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现场验收,保证进入市场的网上药店从一开始就处于符合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有序的高度之上。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交易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大力取缔非法网上药店,净化网上药店市场。
 
    其次,应加强过程控制,应以网上药店的交易过程和配送过程为重点,规范网上药店的经营流程。交易过程必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三、四、五、六款规定的条件,并严格按照药品选购、订单生成、订单接收、发放配送单、配送药品、接收药品、完成交易等规范过程进行交易。药品配送方面,必须具有与上网交易品种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产品配送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具有真实、完整的销售药品配送记录。通过规范交易和配送过程,确保网上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再次,互联网药品交易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如药品配送涉及邮政、运输等部门,网络经营手续登记注册涉及工商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则负责电子交易的政策指导、行业监管和协调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监督交易安全和涉嫌犯罪行为查处,等等。因此,应当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交换信息,移送案件,整合监管力量,对网上药店实行有效监督。
 
    最后,强化宣传教育。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对消费者的安全用药教育,宣传互联网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普及网上购药安全知识,及时曝光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的网站,提高安全用药意识,并注重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结合现场检查验收、日常监督检查等时机,向涉药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站工作人员的宣传和指导,增强自律和防范意识,提高其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确保网上药品及信息真实可靠。利用网上交易平台加大诚信经营宣传力度,推行“先行赔付”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建立完善的网上交易诚信机制,从网上药店角度出发倡导网上诚信交易。完善网上交易信誉评价体系,确立“慢升快降”的信誉等级评价原则,并将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评价体系,充实体系内容,从行政部门层面促进网上药店进行诚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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