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过期失效药品的妥善管理,防止已清理查处的过期失效药品出现再次销售的情况。丹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26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过期失效药品进行了统一回收并集中进行了销毁。自2008年3至12月丹巴县药监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共查处回收和销毁了72个过期失效药品品种,有效地净化了丹巴药品市场,确保了全县人民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