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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药监局采取措施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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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防止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出现滑坡,庆云县药监局采取六项措施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加强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企业按照核准的经营方式和范围经营药品,严格执行GSP进货验收、陈列、存储等各项管理制度,对经营的药品质量承担责任。
  二、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国家局明文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
  三、加强驻店药师管理,在营业时间内,驻店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认真履行职责,驻店药师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停止销售处方药。
  四、加强药品购销管理,购进药品时,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药品时,开具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五、加强广告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加强企业员工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员工档案,新进人员需办理从业资格证,无资质人员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杨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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