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区域内对违规广告的药品采取停售措施的通告(04号)
食品商务网报道,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我市区域内对违规广告的药品采取停售措施的通告(04号),特风平1+1、雪域甘圣、刻除根胶囊、四味通络胶囊、眼卫士、玉盘消渴片欺骗患者被停售!
(食品商务网)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市主要媒体2008年6月刊播的药品广告监测显示:“特风平1+1”等部分药品广告存在未经审查机关审查、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或虚假宣传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犯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法规。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在移交工商部门处理的同时,决定对违规广告严重的药品采取责令药品经营企业下架暂停销售措施(具体品种见附表)。本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名单中所列药品。发布违规药品广告的企业应立即停止违规广告发布行为。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对名单中所列暂停销售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本通知发布后,相关企业应在原广告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并在更正启事发布后,可以向我局提交解除暂停销售措施申请,申请包括整改报告及发布更正启事的有关材料(媒体原件或光盘等),我局认为符合解除暂停销售措施的,将做出解除暂停销售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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