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药品投诉举报前11个月达191起
据统计,2008年前11个月,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91起,其中通过各种途径转来的市民投诉举报143起,其他协查函件48起。
投诉涉及最多的领域是药品质量,达51起。此外,关于医疗器械质量和假劣药的投诉也分别有31起和25起。
工作中,药监人员确保对市民的诉求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投诉电话24小时开机。一般投诉3日内核查、一周内反馈;重大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情况分阶段反馈。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立案申请,对不符合立案标准或可实施简易程序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积极协助调解维护诉求人合法权益。
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建议,市民在投诉举报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向正规单位求医购药才能合法保护权益,并索取内容填写完整的票证。
其次,由于个体差异等因素,同一种药品对不同人体产生的疗效不尽相同,不能简单地凭疗效不明,就认定药品质量有问题。此外,不能将保健品、食品、消字号等非药品当作药品来使用,否则发现问题无法按药品来追查。
药监人员还强调,市民应重视安全合理用药,应当在医师或取得职业资格的专业药学人员指导下购买使用药品,切勿滥用药品,导致质量合格药品造成不良反应。
投诉举报电话:药品质量投诉电话:269961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价格投诉电话:12358(市物价局)
药品广告投诉电话:2220962(市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