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药店医药方面的技术人员,其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挂墙。”近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处方药分类管理提出进一步要求。5月21日,为了解太原各药店的执行情况,记者对太原13家不同规模的药店进行了走访,并根据采访所得情况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点评。
多数药店只认处方不认人
上午9时15分,记者以患者身份来到位于太原五一路上的曙光药店。“感冒了,嗓子有痰!”记者简单说明“病情”后,表示要买一盒阿莫西林。“一盒11元,处方带了么?”“买这药还要处方?”见记者一脸诧异,售药者把本已拿在手里的药又放回了柜台。记者软磨硬泡10分钟后,售药者告诉记者:“你要真想买,就去隔壁诊所找医生开个处方。”
上午10时,位于五一广场的太原长城药店。得知记者没有处方,售药者指出一条“明路”。“你先把姓名、电话、家庭住址和药名留下,回头等医师回来让他补个处方。”
专家点评:药店不具有开处方的资格,先卖药后补处方是违规行为。对此,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发现此类行为,市民可在第一时间向药监部门反映。
药品摆放大小药店差异大
上午10时30分,记者走入太原市双塔寺街一药店内。该药店柜台上方悬挂着的指示牌明确注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专柜位置。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双塔寺街和解放路的3家大中型药店,发现这3家药店关于处方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的摆放与分区均秩序井然。
与大中型药店相比,一些小型药店普遍存在处方药品摆放混乱的情况。在太原市火车站附近的一家便利药店里,苦甘冲剂与阿莫西林居然摆放在同一柜台里。“处方药品不是不能与非处方药品一起摆放吗?”对于记者的询问,商家不以为然,“店面小,放在一个柜台里不占地方,反正药品都有密封包装。”在记者随后走访的几家小药店里,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专家点评:之所以要求处方药品和非处方药品分类管理和摆放,主要是为了便于买卖药品时的管理与操作。
小药店药师资格证不上墙
“我是这家药店的药师,药品方面有什么需要咨询的,可以直接问我。”在长风街上的荣华大药店里,一位老者正围着感冒药专柜转悠。见老人迟迟不能决定买哪种感冒药,一个穿白大褂的中年妇女迎了上去,并指着挂在药店墙上的照片说,“那是我的照片和执业资格证,我是药师。”记者看到,这家药店的墙上一共贴有两张药师的照片。
当记者走访同一条街上的一家小药店时,却未看到其墙上挂有执业资格证书。对此,店主称“小药店挂证书的一般很少。”
专家点评:部分小药店确实存在不挂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相关情况药监部门已经掌握。近期,药监部门将专门组织一次针对中小药店的检查,对那些屡查不改的中小药店将进行严肃处理。(记者 辛戈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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