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由我会主办的于2008年 4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九届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研讨会暨2007年度全国商品交易市场系统经验交流大会”,其一切程序及内容均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学会有关规章制度,会议不涉及评比表彰等内容,我会也不组织参会代表出国考察游览。 特此声明。 中国市场学会 商品批发市场发展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 . · 重要通告 中国市场学会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不搞任何形式的评比表彰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市场学会名义或以近似的名称(如中国市场协会等)搞的评比表彰等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活动,均与中国市场学会无关。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 . ·郑重声明 最近一些单位致电我中国市场学会,询问“中国市场协会”开展“中国名牌市场”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鉴于此,我中国市场学会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学会为“中国市场学会”,从未向任何单位授权或主办此类评选活动,并与所谓的“中国市场协会”无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 二、据了解,目前国内没有“中国市场协会”这一机构,具体详情请登录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网站核实(www.chinanpo.gov.cn/web/index.do)。 2007年12月7日 . . ·重要通告 经查证,中国市场学会下设的分支机构“商品批发市场发展发员会”于2007年9月未经中国市场学会总部同意向各会员单位、各商品交易市场发出中市发(2007)第05号文件:《关于开展“2007年度公众信赖百佳著名市场”暨首届“全国商品交易市场行业优秀企业家推选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入围者将由该会颁发“2007年度公众信赖百佳著名市场”和“全国商品交易市场行业优秀企业家”铜牌和证书,并分别收取5800元和6800元的费用。 这是收费卖牌的“评比活动”,是国家相关政策所不允许的。而且收费帐号为中国市场学会总部的银行帐户,使人误认为这一活动是经学会总部同意允许的,已在社会上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学会已用口头和书面形式多次通知“批发委”要立即停止这一评比活动。 特此通告。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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