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对《实施办法》中提出的“对药品购销或购进记录实行电子化管理”纷纷表示支持,并建议严格执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学生、21岁的楚野,在支持基础上提出了两点疑问,并要求提案人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源超回答。 楚野的疑问是:一,药品电子化监管如何操作?二,实施电子化管理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刘源超回答,药品电子化监管是运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以及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建立药品身份标识,并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过程中,通过采集药品生产企业的产销信息,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信息,药品使用单位的购用信息,在网上进行自动核对,从而完成对药品的全程监管,实现药品监管的“电子执法”。 刘源超说,实施电子化管理,目的就是要掌握药品的来源和流向,一旦出了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尽快地查清源头,查明流向,可以在紧急的情况下进行监管。比如“齐二药”事件发生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电子监管系统,不到10分钟就将流入当地的2万支假药一一锁定,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减轻了假药造成的危害。 对刘源超的回答,楚野表示满意。他还建议电子化管理应高度透明,让群众也参与到监管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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