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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严重违法全市强制暂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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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强制措施,对在本市发布的广告严重违法的药品品种,暂停该药品在全市范围内的销售。暂停销售的同时,还将责令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企业发布更正启事。

  据悉,更正内容应包括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名称、具体时间、媒体名称、版面或频道、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和商品名)、生产厂家、药品监管部门认定的违法种类,向公众表示歉意并保证不再发布违法广告等。

  其中,更正内容药品监管部门认定的违法种类,如属于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的,应明确说明本产品不具有扩大的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属于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的,应明确说明不具有绝对化夸大的具体疗效;属于严重欺骗和诱导消费者的,应明确说明严重欺骗和诱导的具体表现或内容。

  据悉,该办法自6月15起施行。

  首席记者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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