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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就药品管理立法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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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记者许应锋 通讯员周丽)6月10日上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草案)》中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若干问题听取公民意见和建议。
  共有23名听证陈述人和8名旁听人参加了听证会。听证陈述人主要就“药品购销记录实行电子化管理及其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以及如何通过立法遏制药价虚高、加强药品广告监管、维护用药者合法权益等听证内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3月,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审议意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随后组织了药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方面专家座谈,听取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委还开展了立法调研。此次听证会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把听证陈述人的意见整理成听证报告,报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审议和修改法规草案的重要依据。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秘书长范兴元和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部分成员作为听证人参加了立法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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