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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药品使用条例贯彻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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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如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对潍坊、德州、聊城市进行了执法检查;今天(24日),对淄博市执法检查并召开了情况通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参加在淄博的执法检查并在通报会上讲话。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淄博市中心医院、张店区科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桓台县文体中心、东岳集团,听取了淄博市和桓台县的工作汇报。大家一致认为,淄博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积极推进工作指导转变,各级干部精神状态好,思路新、工作实、措施得力,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力以赴支援抗震救灾,对口支援灾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高新亭在讲话中指出,《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对条例的贯彻实施非常重视,切实加强了领导,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加强了对药品使用的监管,规范采购渠道,强化验收登记,严格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查,并建立健全了网络监管系统,保证了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将条例的有关规定广泛进行宣讲,逐步营造了依法用药的社会环境。


    高新亭强调,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推动用药安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要不断创新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地依法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营造药品安全使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维权、依法用药、依法监督的良好氛围。要依法履行职责,实现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要坚持常抓不懈,牢牢抓住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质量隐患和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把我省药品使用质量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真正抓出成效,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成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功主持情况通报会,副省长王随莲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曰臣,秘书长王文升等参加执法检查和情况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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