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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2000万元索赔案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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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三院共64名患者用过假药后中毒 其中14人死亡———

  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州齐二药假药案11名受害人状告中山三院索赔2000万元,今天在天河区法院一审宣判。

  最终判决齐二药赔偿原告损失共计超过350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后,中山三院表示要上诉,原告对是否上诉还在考虑中。



  依据被告请求,天河区法院追加购进“亮菌甲素”的药品批发企业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亮菌甲素”给中山三院的药品经销企业广东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及齐二药作为被告。

  据悉,中山三院共有64名患者用过该药后中毒,其中14人死亡。

  案情回放

  2005年9月 犯罪嫌疑人王桂平以江苏泰兴化工总厂的名义,用“二甘醇”1吨假冒“丙二醇”销售给齐二药。齐二药将“二甘醇”作为“丙二醇”用于“亮菌甲素”注射液生产

  2006年4月 在广东省卫生厅药品招标会上,齐二药生产的10件6000支假“亮菌甲素”注射液中标,省属医院须使用该中标药品。使用中,中山三院发现问题,于2006年5月起停用该药,但已有64名患者用过该药,出现至少10例肾衰病人,其中14人死亡

  2006年5月11日 国家药监局下发紧急通知,全国禁售齐二药生产的所有药品

  2006年5月27日 卫生部专家组赴中山三院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齐二药生产的假“亮菌甲素”注射液中所含的有毒物质“二甘醇”导致的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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