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部门《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局对兴奋剂专项治理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同公安、经贸、卫生、海关、体育、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构建兴奋剂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兴奋剂专项治理一开始,伊犁州直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级政府要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落实兴奋剂的监管责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新局面。
二是落实辖区责任。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范围。对州直所有生产企业、批发单位、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和医疗机构及下设社区服务站展开拉网式、全方位检查,责任到人,从严从快,严密监督各单位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做到全缝隙的监管。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落实《执法人员片区责任制》,加强对执法干部兴奋剂专业培训,执法人员要熟记兴奋剂目录和含兴奋剂药品及兴奋剂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基层执法水平。深入到责任区的每一个经营企业,按照国家局“五个凡是、五个一律”要求,加强监管,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四是落实企业责任。伊犁州直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兴奋剂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经营企业做出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兴奋剂经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药品经营关,未经批准绝不从事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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