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药品经营环节兴奋剂专项治理,严格按照“监督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品种无遗漏”的“四无”要求,多措并举、稳步有序地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的规范和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这个局首先对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清查,逐家检查,逐家摸底。全市经营兴奋剂药品批发企业有69家。在摸清企业底数的基础上,对辖区药品市场的含兴奋剂药品品种进行清查。由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分别自查填报《批发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自查情况表》、《药品零售企业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情况自查表》,切实摸清全市含兴奋剂药品的底数。随后,这个局与100家药品批发企业、428家药品零售企业现场签订《合肥市兴奋剂经营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明确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整治工作分企业自查摸底上报阶段、企业自行清理阶段、专项检查阶段和严防死守阶段四个时段,并对每个时段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药品市场巡查中,这个局将药品批发企业是否规范购进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违规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是否按照含兴奋剂药品目录加贴“运动员慎用”标识,含兴奋剂药品中的处方药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管理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总结出科学可行的检查方法。
从总体治理情况看,未发现零售药店违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药品未全部加注,存在遗漏现象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责令企业认真对照含兴奋剂类药品目录,进行现场整改,确保所有经营的含兴奋剂类药品都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截止目前,这个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3家、药品零售门店159家,确保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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