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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 全力做好兴奋剂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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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7月3日,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对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作出批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但任务仍然繁重,需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此项工作不出纰漏”。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对批示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部门研究贯彻落实。7月8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结合全省目前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研究安排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从7月14日起,抽调机关工作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和1个暗访抽查组,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和省局兴奋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带队,用两周时间,对全省16个州、市所在地有关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督导。

    二是实行查办案件督办制度,由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挂名督办,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三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配合做好化工类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08]81号)要求,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对重点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四是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各级公安、工商、卫生、海关、体育、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查处、平行调查等工作机制,加强情况通报和对案件线索的追根溯源,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强化措施,切实做到监管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监管品种无遗漏,确保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四无”目标的顺利实现,把全省兴奋剂治理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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