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出台新规定。 规定明确,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原则上限于产品成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类目录记载或明文界定的产品;注册产品名称、组成、适应范围等内容严格按照分类目录或者界定文件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加强产品注册标准审定,特别是产品标准中有关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内容的审查,禁止一个标准或组份衍生出多个产品,防止出现一标多名。产品型号规格的划分要科学严谨;对某些疾病具有缓解功能的产品经界定确需进行一类产品注册的,或者认为注册难度较大的,应书面报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技术审查后方可注册;企业委托其他单位生产、检验或者灭菌消毒的,应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生效前报委托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受托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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