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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3号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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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盛夏,西藏自治区已进入雨季,温度、湿度均适宜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历年来,春、夏、秋三个季节,在我区的农牧区肉毒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为了预防肉毒中毒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8年第3号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公众预防肉毒中毒。

    肉毒杆菌毒素食物中毒,简称肉毒中毒,对于我区来说,主要是指食用了含有肉毒杆菌外毒素的牛、羊肉和腐肉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在人身上和家畜、家禽都可能发生,但不会相互传染。发生肉毒中毒后,潜伏期一般为12~36小时,最短为2~6小时,长的可以达到8~10天,中毒剂量愈大则潜伏期愈短,病情亦愈重。

    人食用了含有肉毒杆菌外毒素的食物后,会出现全身疲乏、头晕、想睡觉、看不清东西、不能咀嚼、声音嘶哑、不能发声、吞咽和呼吸困难等症状。

    肉毒杆菌外毒素中毒危害严重,一旦食用了可疑食物并出现上述症状,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食用可疑食物。

    2.在食用可疑食物4小时内,可以进行催吐或者用5%碳酸氢钠或1:4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及灌肠,以破坏胃肠内尚未吸收的毒素。

    3.给患者大量饮水,让病人平躺休息,注意保暖。

    4.立即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对症治疗,避免出现不良后果,同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肉毒中毒的治疗首先注射足量的多价肉毒抗毒素,必要时6小时后重复注射一次,抗毒素使用得越早治疗效果越好。

    为有效预防肉毒中毒事故的发生,公众在食用肉及肉制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屠宰牛、羊时尽量不要与土壤、粪便接触,防止肉毒杆菌污染牛、羊肉。因为肉毒杆菌大多生长于土壤和家畜(如牛、羊、猪等)的粪便中。

    2.储存牛、羊肉时,不要重叠摆放,应该保持通风干燥状态,防止肉毒杆菌外毒素的产生。因为被肉毒杆菌污染的肉及肉制品(如火腿、腊肠等)和我区农牧民群众储藏的牛、羊肉,在室温、不通风和潮湿贮存条件下,都会产生肉毒杆菌外毒素,而肉毒杆菌外毒素无色、无臭、无味、不容易被发现,但它的毒性很强,致死率很高,如果抢救不及时,死亡率极高。

    3.对腐烂变质发霉的牛、羊肉,应切除并煮沸后扔掉,以免肉毒杆菌和它的外毒素再次污染其他食物和土壤,更不要用来喂养家畜和家禽。

    4.对切除腐烂变质发霉肉所用的刀、菜板要用清水冲洗干净,以防止对其他食物的污染。

    5.食用肉和肉制品时,必须煮沸30分钟以上,可以防止肉毒中毒的发生。因为肉毒杆菌外毒素在80℃煮半小时或者在100℃的高温条件下煮沸10分钟就会被破坏。

    6.腐肉的制作方法和环境,为肉毒杆菌提供了很好的生长条件,很容易产生肉毒杆菌外毒素,食用腐肉后,容易引起肉毒中毒,建议广大农牧民群众千万不要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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