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连接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已成自觉行为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晨刊讯 洪建新 记者许晟为您报道 7月9日上午,记者从市ADR(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了解到,我市上半年报告药品不良反应1037例,与去年上半年相比增长51.8%,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多集中于下半年的历史记录,预计今年全年报告数将超过2007年,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或将再获突破。

  日前,市ADR监测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市ADR监测中心召开年中分析会,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我市上半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汇总数据显示,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明显提高:相比于去年上半年680余例报告数,今年上半年报告数实现增长51.8%;其中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3例,是去年全年报告数的4.1倍。

  为推进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和程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走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引导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公众正确认识药品不良反应,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同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强化涉药人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知识培训,逐步扩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覆盖面。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是药三分毒”,积极搜集和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是国家赋予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有助于构筑公众用药的安全屏障。

  2003年,我市成立ADR监测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ADR监测中心,初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管机制和监测网络。2004年,全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10例;2005年为92例;2006年为1689例;2007年为3082例。最初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激励机制试行一两年后即告全面废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如今已成为大多数医疗机构的自觉行为。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