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SFDA网站讯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自2004年开始,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8年,该局将这项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了设置药品回收点3000个,开展经常性药品回收工作等目标,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截止2008年6月底,浙江省共设立家庭药品回收点(箱)3496个,其中,药店2575个,医疗机构691个,社区190个,机关30个,其他10个;杭州、温州、绍兴、衢州等市的回收药箱达400个以上,宁波、金华、台州等市的回收药箱达300个以上,各回收点共回收过期药品145万余元,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萌就此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通过近两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开展,全省各地对回收点的管理日趋规范,普遍实行了统一管理方式,主要有统一标识、统一登记、统一收集、统一销毁。部分地市还制订了相关管理制度,使回收点的日常管理制度化,如杭州、绍兴、金华、舟山、衢州等地制订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下一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扩大药品回收点设置范围,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药品回收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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