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社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低,药品价格不具竞争力,居民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积极性不高,这是各地社区药品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社区药品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社区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在居民中开展健康教育,强化社区药品从业人员技术培训,试行药品“零差价”等制度,使更多的社区居民享受到了质优、方便、价廉的药品服务。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用药集中宣传的基础上,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向居民宣传疾病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合理用药等知识,介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及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大大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安全用药意识。由于知道了任意丢弃过期药品的危害,居民纷纷主动将家中的过期药品送到定点回收单位。同时,福建省出台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暂行)》,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对上交家庭过期药品的居民给予适当鼓励,推动了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 社区医疗机构中大多没有配备专门的药学技术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在福州以及三明、龙岩、泉州、南平举办了5期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有900多名社区药品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利用省局培训中心的教育培训网,组织开展了社区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目前已有2000多名学员报名。此外,药品监管人员主动深入到社区医疗机构,指导其做好药品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为了从源头保证药品质量,福建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社区医疗机构用药购进渠道的监管,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针对社区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的使用,严格落实凭医师处方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等规定,避免特殊药品流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推行社区用药分片监管、分类管理、劝导约谈等措施,逐步将社区用药纳入“电子监管网”,实现实时监控。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引导下,福州、厦门、南平、三明等地的社区医疗机构发起了诚信承诺倡议,争创药品安全“四无”(无假劣药品、无无证经营行为、无虚假违法广告、无药品安全事故)社区。 在提升社区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同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与卫生部门携手,从2007年10月起,在福州市的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行51种常用药“零差价”制度,对相关药品统一按进价销售,因取消加价率而给医疗机构造成的损失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今年内,这项试点将扩大到福州市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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