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连接

河北省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个“每日行动”保证药品安全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精神,河北省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实施日巡查、日报告、日培训三个“每日行动”,保证药品安全。
    一是全员出动,对辖区全部药品零售企业实行“日巡查”。打破科室界限,调集一切执法力量,两人一组,对全部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定人、包片、包点,做到人人有巡查任务。实行药店监管到人,责任到人,宣传到人,培训到人,联络到人。对照奥运期间重点监管项目,每人每天对包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一次“巡查”,填写日巡查记录,执法人员、药店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字。

    二是强化责任,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全员“日培训”。由市、县两级药监部门对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对生产和批发企业逐家上门培训,按GSP要求做好培训档案。同时督导零售企业制定内部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对全体药品从业人员实行每日培训,实现责任加压日常化。

    三是严格管理,实行药品零售企业重点品种“日报告”。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熟知48种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和120种除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外纳入兴奋剂管理的原料药和单方制剂管理规定,熟记本店含兴奋剂药品和凭处方销售药品的品种、数量,并将含兴奋剂药品具体品种的购、销、存等情况每日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保兴奋剂管理万无一失。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