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今年6月份,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心脑健胶囊、乳宁胶囊、仙茸护肾胶囊、力勃益精丹?男宝胶囊、痛风安(十五味乳鹏丸)、骨筋丸胶囊及海名威(海麒舒肝胶囊)7药品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均超过5次、违规性质严重,终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曝光,并被暂停其在江西地区的销售。
图为其中6违法药品广告
据了解,心脑健胶囊(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在6月份共发布违法广告30次,其违法原因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
乳宁胶囊(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在上个月也发布违法广告30次,违法原因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仙茸护肾胶囊(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北京京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6月份共发布违法广告17次,其违法原因是: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使用绝对化的语言对产品的功效进行不科学地断言和保证。
力勃益精丹·男宝胶囊(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上个月共发布违法广告10次,其违法原因是:采取专家讲座形式发布药品广告,功能主治超范围宣传。
痛风安(十五味乳鹏丸,未标示药品生产企业名称),上个月共发布违法广告36次,其违法原因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夸大疗效宣传。
骨筋丸胶囊(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哈尔滨三木制药厂)在上个月共发布违法广告30次,其违法原因为: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夸大疗效宣传;使用名人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
海名威(海麒舒肝胶囊,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在6月份共发布违法广告30次,其违法原因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夸大疗效宣传;使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
为保障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对标示“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脑健胶囊等7个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以上7药品在我省范围内的销售,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执行,立即将相关药品下架,不得销售以上药品。(余锋 记者 再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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