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抓住零售药店审批、销售人员审查备案、落实GMP规范要求、开展诚信评价、打击虚假广告等关键环节,着眼于高标准、严要求、树诚信,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针对近年来零售药店发展偏快、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从提高药学技术人员准入门槛入手,对零售药店人员资格进行了规范。即在城区申办药店,连锁公司新开药店的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个体药店实行法人资格制,申请人本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资格,在农村开办药店的,开办者本人必须具备药师或驻店药师资格方可申请;药学技术人员至少驻店工作一年以上,工作满一年需要流动的,药店要在继任药师到岗后方可与前任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合理规划药店布局,100米以内已经有药店的,原则上不再受理该区域的开办申请。
二是严查人员资格。采取发函核查、电话核实等方式,对152名销售人员进行了登记备案管理,查出无资质人员3名,有效地净化了药品流通秩序。
三是严格落实法规。以落实药师在岗请销假备案、处方药销售、药品分类管理规定,严肃查处挂靠经营、出租柜台等为重点,对440家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依法责令整改28家,报请省局对严重违反GSP等法规的1家批发企业吊销其GSP证书。
四是严肃诚信评价。以强化企业自律为重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GSP认证,对2007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进行了评价,评定信用良好企业37家,信用警告企业58家,不良信用和严重不良信用企业41家,并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形成了“诚信评价寓于日常监管,诚信结果推促企业自律”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严格广告监测。确定专人对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跟踪监测,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7起,对2起保健食品作药品宣传的广告在电视台进行了消费提示,对5种违法广告药品经营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请示省局暂停了关舒通胶囊等三种典型违法广告药品的销售,对违法广告频次较多的3家药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竭尽全力遏制违法广告的误导危害。(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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