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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岂能一扔了之?市民安全意识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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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8月18日电   “过期的药品当然丢掉,难道还要和其他垃圾分开处理吗?”在西宁市日前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月活动中,记者采访了几十位不同阶层的市民,发现大多数市民都将过期药品直接当普通垃圾丢掉,市食药监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指出,这种做法存在严重的安全用药隐患,目前广大市民的安全用药意识仍需加强。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期药品危害很大,如果不慎服用,轻则无效、延误病情,重则导致各种中毒;如果随意丢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如被不法分子非法收购或者捡到,重新包装后流入市场,会造成更大危害。 

    我市从2006年3月开始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目前全市已设有25个过期药品回收点,这些回收点遍布四区,按照市食药监局的要求,过期药品回收后,回收点将对所回收的药品名称、数量等进行登记,最后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销毁。目前个别药品生产企业还在我市设立了“永不过期”药店,定期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过期药品。 

    连日来,记者在我市走访中发现,许多市民并不了解随意丢弃过期药品所带来的危害,主动将过期药品交到回收点的市民很少。市食药监局呼吁广大市民提高安全用药意识,及时清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并做到妥善处理,共同营造全市安全用药的良好环境。(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小言)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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