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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不预告”方式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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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月下旬开始,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派出两批督查组对各县区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及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进一步了解掌握了全市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及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努力帮助基层解决监管中的疑难问题,确保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5月21日至6月5日,副局长赵宏带队对各县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6月28日至7月8日,纪检组长常源兴带队对肃南县以外的五个县区局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这两次工作督查,先后抽查涉药单位42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13家,乡镇卫生院13家,村级卫生所(含个体诊所)16家,共查出达到立案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16起。

  为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县区局的工作情况,在督查开展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督查人员、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及工作重点,详细制定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与分工、时间与对象、内容与方式,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组织督查组成员认真学习了督查工作方案,熟悉了督查重点,掌握了政策规定,提高了督查能力,确保了督查工作的顺利实施。两次督查采取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听取汇报和情况反馈等方式,针对各县区局及其涉药单位的不同情况,重点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GSP规范执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兴奋剂专项治理、特殊药品监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及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中,坚持督查时间、督查县区、督查单位、督查内容不预告的“四不预告”原则,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农村、乡镇和城区开展明查暗访。坚持及时发现问题与现场解决问题相结合,认真纠正监管对象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现场能解决的就地解决,难以解决的向相关县区局移送和反馈情况,敦促其迅速查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为保证依法办案提供可靠依据。

  通过督查,总体感到各县区局围绕中心任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关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加强,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规范化药房和农村“两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但在思想认识、队伍素质、监管质量、责任意识、制度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督查结束后,及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针对问题及下半年工作特点提出了八条具体措施:一是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落实责任,严肃查处督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明确重点,进一步抓好特药和兴奋剂药品管理;四是强化措施,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管;五是严格整治,下功夫规范中药饮片经营行为;六是治帮相济,切实加强GSP认证企业的监管;是抓好培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八是改进方式,不断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督查。同时,要求各单位、各科室和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对照省局《关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监管工作自查整改情况的通报》和市局督查通报精神,结合单位和个人实际工作,认真开展再学习、再自查、再整改工作。(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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