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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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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张掖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农村强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

  《通知》指出,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市场整治工作。各乡镇要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和食品药品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在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选配适应工作任务要求的专(兼)职食品药品监督员,履行辖区内食品药品协管职责,并协助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各村要在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1—2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人员兼任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协助乡镇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本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相关行业和部门选聘食品药品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努力解决好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及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报酬,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由乡镇政府统一聘任,业务上接受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农村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和乡镇医疗机构等单位人员不得监任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通知》还要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定期对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落实考核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指导制度,切实提高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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