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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开展蓝盾行动 集中治理药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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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依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过票经营药品问题,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蓝盾二号”(非药品冒充药品)、“蓝盾三号”(挂靠过票)的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整治行动为期半年,到2008年11月底结束。该局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过票经营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过票经营形式多样,情况复杂,涉及卫生、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形成合力,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好案件移送和通报工作。

    三、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过票经营的危害性,教育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曝光一批违法假冒产品、非法添加药品成分产品和挂靠过票经营者名单,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声势。

    四、做好回头看工作。梳理整治的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分析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过票经营药品的基本情况和表现形式,不断总结整治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掌握其规律和特点,同时要做好专项整治与长效监管机制结合的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全市的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过票”、违法违规运输存储药品等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各种形式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得到有效清查摸底,违法经营行为及非法产品得到及时查处,全市药品市场得以进一步规范,公众用药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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