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保健产品被厂家说成是包治各种眼病的“药”!46岁的市民邓先生买此“药”治眼病未成,将保健品公司告上法庭。昨悉,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厂家应退还333元购“药”费。
今年初,邓先生看到一则“一度明”眼贴膜广告:日本新技术产品,可治疗近视、早期白内障等眼病。他先后花333元购买眼贴膜,治疗一个多月下来没效果。
感觉上当的邓先生将生产眼贴膜的武汉某生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除赔偿购“药”费用外还要给予精神赔偿3000元。
法院调查发现,该眼贴膜是一种保健产品,但广告宣传它可根治多种眼病,有欺骗性和误导性,属虚假广告,厂家应赔偿购买款。但患者提出赔偿精神损失没有依据。(记者张聪 实习生颜巧玲 通讯员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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