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洪妙燕 林树琼)张某一直未跟意中人确定恋爱关系,遂借接对方去银行办卡之机,在咖啡中下迷药实施强奸。日前,南山区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张某跟被害人郑某系朋友关系,张某欲将双方关系发展为恋人关系,一直未取得突破。今年1月17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按事先的约定,到南山某小区接被害人郑某去补办银行卡。途中张某在餐厅买了两杯热咖啡,将其中一杯放入事先准备好的迷药。郑某喝了含有迷药的大半杯咖啡约十分钟后开始头晕,张某便驾车将郑某载回自己的住所,将昏迷的郑某强奸,并用摄像机录下整个过程。郑某苏醒后,呕吐不止,察觉自己被强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南山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强奸罪进行审查起诉时,被害人郑某突然向该院提出了要求对张某从轻处罚的请求,推翻了此前所作的部分陈述,并称自己与张某乃情侣关系,张某所为并非强奸,而是她在清醒的情况下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面对被害人的闪烁其词,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本案必有隐情。在检察官的教育和鼓励下,被害人终于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被告人张某的亲属在案发后多次向郑某求情,并提出给予被害人30万元的经济赔偿,企图让张某借此逃避惩罚。在金钱的诱惑面前,郑某一时糊涂作了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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