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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紧调研药品降价 外资药成开刀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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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多年的药品降价并未因医改方案迟迟未颁布而放慢脚步。据悉,新一轮药品降价政策已进入国家发改委的讨论议程。此次价格调整并不局限于药品价格,更值得期待的是药品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等一系列政策变化。 
    “一系列以降低药价为主体的政策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不仅会对医疗系统产生较大影响,而且更多的政策将针对外资医药企业药价过高的现状设定。”一位参与国家发改委政策研讨的专家表示。 
    7月份,国家发改委举办了一次关于药品降价和定价政策调整的调研会。一位与会专家说:“由于政府对医疗机构补贴不足,因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为弥补医疗机构的亏损而给予政策保护,但目前这一政策却成了医疗机构和医生获利的最有效途径。”药品15%顺加价是此前一直采用的药品加价政策,即医疗机构可以在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价格的基础上加价15%,作为自己的合法收入,这导致医疗机构偏向选择价格较高的产品。因此,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会同专家组研究后,基本认同制定一个硬性的价格标准,药品价格一旦高于这一标准,将不再采用顺加价的方法,而采取等额加价政策,按一个固定的数额实行加价,称为药事服务管理费,这样可控制医疗机构盲目选择高价药以追求最大利益的行为,还能遏制高价药滥用。  
    与等额加价政策同时讨论的,还有单独定价政策。在单独定价方面获益最多的是外资医药企业,近年来国内企业一直反对国家给予外资医药企业已经过期的原研药单独定价的政策。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曾表示,从世界范围看,由于专利药前期研发投入大,因此对其进行保护和单独定价;而对已过期的专利产品,则鼓励更多企业仿制,以降低药价惠及民众。但是在国内,很多外资医药企业已经过期的专利药通过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政策,在价格上仍获得了超过国内医药企业同类产品的待遇。 
    据北京康派特医药经济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李磊介绍,目前外资医药企业药品的价格是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3-5倍,差价非常大。一定程度的“优质优价”和单独定价政策有利于鼓励企业提高药品质量,但这种保护措施不能一成不变,而且不受宏观政策的调整。“国家发改委已痛下决心逐步解决单独定价问题。”李磊认为,应从政策上鼓励民族制药工业掌握创新主动权。 
    对于即将出台的药品降价政策,业内人士反应不一。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赵玉沛认为,等额加价政策虽然会对医疗结构产生很大影响,但通过简单的价格政策调整很难消除医疗机构对高价药的偏爱。九州通集团营销总监牛正乾表示,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控制药品市场价格,限制了医药行业的市场竞争,从长远看不利于行业发展。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余晖认为,通过行政手段控制药价,特别是国家发改委此次考虑的等额加价制度是制度框架内的边际改善,在目前医疗机构“管办不分”的情况下应该会起到一定效果。“不过,仅从价格入手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因为不论是降价还是等额加价政策,最终目的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们建议政府继续推动‘管办分离’,同时呼吁有关部门放下各自的利益,真正联合起来推动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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