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勇报道
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本月起,我市各药店将统一悬挂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的《驻店药师证》,证书内容包括驻店药师的个人信息及执业情况。没有办理《驻店药师证》的经营企业,将取消其处方药销售权。
根据《药品管理法》、《鞍山市地区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细则》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驻店药师。据了解,截止9月份,市内四城区已有327家药品经营企业办理了《驻店药师证》,从业驻店药师340人。驻店药师的职责主要是审核处方、正确指导合理用药及药品质量管理等工作。据有关人士介绍,驻店药师挂牌上岗将改变以前我市大部分药店驻店药师人员参差不齐、流动性大、标示不规范等情况,百姓安全用药将更加有保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对没有办理《驻店药师证》的经营企业,将取消其处方药销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