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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食药监局稽查总队原队长受贿67万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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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侦查终结,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起诉的该市食药监局稽查总队原队长周军受贿案,该市第五中级法院9月16日进行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周军有期徒刑六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67万余元。

  现年46岁的周军于2000年9月任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副处长,同年10月兼任市药品监督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2004年1月任该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稽查总队队长。

  法院审理认定,周军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分管药品分类管理、GSP认证、对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重庆时珍阁实业集团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7万余元。

  法院认为,周军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并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宣判后,周军当庭表示不上诉。(记者沈义 通讯员南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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