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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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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康美实业”)通知,康美实业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于2008年9月23日增持本公司股份1,032,900股。本次增持前康美实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254,398,3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28%。本次增持后,康美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255,431,2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42%。

  康美实业后续增持计划:康美实业拟在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从二级市场上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股份)。

  康美实业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8.00,0.30,3.90%,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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