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财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至7月由于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所占比例较大,该区制定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等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国家药监局9月2日消息,2008年1至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办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307件,其中医疗机构违法案件540件,占案件总数的37.87%。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主要表现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假劣药品、无注册证书医疗器械和过期医疗器械、超范围配备、使用药品。对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认真分析现状、深入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一是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二是继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
三是继续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管。
四是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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