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9月2日消息(记者杨静 实习记者江家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组织对商场超市、食品零售店销售的各类月饼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市售月饼卫生质量总体良好,合格率为98.89%。
今年中秋是我国首个法定小长假,与往年相比,月饼销售量将有所增加,但今年中秋在9月14日,仍处在上海夏末秋初季节,气温较高,不利于月饼保存。上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在各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月饼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确保月饼食用卫生、安全。
据了解,为确保月饼的卫生质量,近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组织对商场超市、食品零售店销售的各类月饼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总计抽检各类月饼产品90件,涉及29家月饼生产企业,其中64件样品采自商场超市,26件采自食品零售店,检测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山梨酸钾、菌落总数、致病菌等15项指标,所有产品按照GB7099-2003《糕点卫生标准》和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价。结果显示,上海月饼卫生质量总体良好,仅1件样品菌落总数超标被判为不合格。相关部门已责令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停止销售不合格月饼产品,并将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采访中,上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市民必须到正规商场选购月饼,并根据标识的贮存时间和条件进行贮存。不要购买表面有明显的油腻感、焦煳状、霉变和包装有破损的月饼,例如小包装月饼内应没有水蒸气凝结,保鲜剂不能和月饼直接接触。同时,在购买时,要注意月饼包装上的生产标识。月饼产品标签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号。而市民购买后应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以免引起霉变发生食物中毒。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谢敏强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月饼后要索取发票,发现月饼存在问题,应保留物证,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举报,并提供发票和物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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