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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把药品零售企业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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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近年零售药店发展偏快、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从提高药学技术人员准入门槛入手,对零售药店人员资格进行了严格规范,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该局规定,凡在城区申办药店的,连锁公司新开药店的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个体药店实行法人资格制,申请人本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资格。在农村开办药店的,开办者本人必须具备药师或驻店药师资格方可申请。药学技术人员需要流动的,药店要在继任药师到岗后方可与前任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合理规划药店布局,100米以内已经有药店的,原则上不再受理该区域的开办申请。不论是新开办的还是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都严格按照法定标准、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卡,不够条件的一个不放。

  目前,该局已核准零售药店29家,对28家新办企业进行了GSP认证检查,依法注销了13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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