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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保障“两节”期间医疗安全和急救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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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医疗安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得到及时、便捷和良好的医疗服务。9月5日,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医疗安全和医疗急救救援工作。 
    省卫生厅要求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节前对所辖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医疗机构要对本单位重点部门、重点物品和毒麻药品等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医疗安全;要高度重视医疗急救救援工作,组织好人员相对稳定、高素质的医疗救援专业队伍,医疗队必须做到随时待命、呼之即到,并能规范科学地开展医疗救护工作;“120”医疗急救救援指挥中心、各急救网络成员单位和各级医疗机构的疫情专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急救车辆、人员和药品及设备必须做好应急准备,遇有疫情和重大紧急事件,能够随时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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