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根据《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条例》规定,制定了统一的《黑龙江省行政许可文书范本》。近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统一使用《黑龙江省行政许可文书范本》。 通知要求系统内各单位要以全系统统一施行行政许可文书为契机,从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入手,加大《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公示、“一个窗口”对外、统一联合办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文书立卷归档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登记等制度,加大《范本》和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落实力度。
这次印发执行的范本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书》、《陈述申辩告知书》、《行政许可听证公告》等31项。对各单项行政许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统一文书的,通知要求仍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书。
该局还将于2008年内开展一次全省《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条例》和行政许可文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