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连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制剂信息数据库,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保证医疗机构制剂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程序和申报资料要求。通过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注销不符合医疗机构制剂定义的品种,清理与《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定的配制范围一致但不具备配制条件的品种,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制剂的名称、工艺和质量标准。批准注册后的3年有效期内未配制过制剂,原则上不予再注册等。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