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讯(记者 刘晓青)昨日,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6311药品质量举报受理中心根据对举报投诉热点问题的核查和分析,向消费者发出购药警示。
网上购药须谨慎
目前,网上购物以其方便快捷、经济实惠成为一种时尚。一些糖尿病、痛风等慢性病患者,因久治不愈或有难言之隐,急切寻找能够根治的良药。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患者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在一些没有获得资格的网站上,假冒甚至编造知名研究所、医院的执法名义,以承诺疗效、货到付款为诱饵,以物流配送为掩护,开展销售假药非法活动,还有的在药盒上印有“国药准字”号,甚至打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字样。药监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从综合性门户网站链接销售“药品”的网站,以及通过搜索引擎寻找可以销售“药品”的网站上购买药品,要事先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了解、掌握一些网上销售、购买药品的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分清药品和非药品
消费者走进零售药店,在“非药品区”货架上会发现不少批准文号是“食”字号、“健”字号、“消”字号和“妆”字号的产品。专业人士介绍,这些产品分别是食品、保健品、消毒品和化妆品,均非药品,并不具有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功效。消费者在选购药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四看”:一看是否有“国药准字”,确认自己购买的是药品;二看适应症,了解所购药品的治疗范围是否适合自己的病情;三看药品的有效期,看购买的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四看是否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可通过外包装上的电话或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药品广告莫轻信
国家法律规定药品广告宣传的内容,必须与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内容一致,超出说明书内容的则属于夸大宣传。有的药店为提高营业额,想方设法向顾客推销药品。一些导购员对提成高的药品大肆宣传,甚至误导消费者,致使一些消费者买的药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根本不对症。药监人员提醒消费者,选购非处方药需仔细阅读说明书,切不可轻信广告和药店导购宣传。此外,购药一定要索要销售凭据,万一出现问题,可以凭票交涉或者投诉9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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