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12月31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分局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供应节日期间的食品从采购、加工到流通、消费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整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旅游景点、各大宾馆酒店、沿景区线路、车站及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网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餐馆、小作坊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肉、粮油、禽蛋、饮料(含酒类)、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等开展专项整治。药品安全方面,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保障药品安全无事故。同时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提高应急能力,确保各类突发应急事件能够得到有效处置。(记者冯雪玉 通讯员于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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