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点)、交通要地、中小学和建筑工地食堂、年夜饭以及粮油、肉类、酒类、蔬菜、豆制品、保健食品、炒货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品种的整治,牵头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要对辖区内高危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尤其是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有关使用单位进行一次节前督查,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储存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要组织涉及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仓库值班、防盗等情况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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