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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将严查假冒伪劣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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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界网1月5日报道(记者 吴国盛 杨展)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明令禁止药店继续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的非药品类产品。

    《通知》要求,药店在销售药品、食品、药妆及洗化产品时,必须向顾客出具一份详细的产品档案,其中要包括产品名、规格、批次、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内容,便于销售者、使用者,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产品的安全性开展调查、追溯。

    据重庆市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处介绍,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一部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比如说,非药品冒充了药品的名称,冒充了药品的包装的这一部分产品,一律不得进行销售。如果查实,要严肃的对药品的零售企业进行处理。

    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在今年年初,对全市的假冒伪劣药品进行专项检查,并对违规企业和产品进行整治和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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