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翠报道:同是“健胃消食片”、“川贝枇杷膏”、“板蓝根颗粒”,包装也差不多,可仔细一看却和药品的“国药准字”的“药”字号不同,而是“食”或“健”字号的食品。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从今年起,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冒充药品的“山寨药”,将在药店被禁止销售。
昨日,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不久前,他去一家小药店购买“ 慢严舒柠”清喉利咽颗粒,工作人员拿给他的却是“慢严舒宁”,回家喝了几天没效果,结果仔细一看才知道买错了。而像李先生类似的情况还真不少:有的包装酷似,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大部分都是仿冒市民常用非处方药,感冒类、胃肠类、止咳类较为常见。像“急支糖浆”、“皮炎平”等名牌产品都出现过这样的“山寨版”。
据了解,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能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根据规定,今后,像这样“移花接木”的“山寨药”严禁在药店销售。
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在购药时要看清包装上的批准文号,是不是“国药准字”。此外,顾客还可要求药店出具一份详细的产品档案,其中要包括产品名、规格、批次、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以便于销售者、使用者以及监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性开展调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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