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内非法行医,严禁违规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昨天下午,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双打”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剑指药店非法行医及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违规销售两大热点问题,要求全市各药品经营企业逐项落实有关制度,杜绝非法行医和不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违法行为。我市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连锁企业还现场签订了承诺书保证落实有关制度措施,严把用药安全关。
对存在非法行医和未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违法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将从重处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的制度要求经营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将核减(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相关经营范围,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凡因非法行医和违规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被行政处罚的药品经营企业将被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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